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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河北区法院,一定会要求你为被执行人寻找腾房去处,否则无法执行,你只能与执行法官进行沟通,协商解决。...
申请强制执行六个月后,仍然未执行的,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见《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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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实践中,腾房的执行因法律规则缺失、各法院做法不一,被执行人对抗强烈,争议房产系被执行人唯一居所,执行依据瑕疵,第三人占有争议房产等原因,办理难度大,引发信访多,矛盾化解困难,工作标准模糊,致使一部分执行案件执行困难。但各地法院也有很多执行成功经验,比如以说服教育为主、以强制执行为辅,借助社会力量参与,实行执行穷尽原则,规范办案流程与工作要求,推行专人办理,强化办案力量,进一步完善执行威慑力度,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探索建立临时性安置制度,完善审执协调配合和裁判瑕疵解决机制等。 本案中,已申请执行半年了,法院公告已张贴,但法院仍未执行完毕,致房屋至今未有腾出。所以,应先向法院问明未今未能进一步执行的原因是什么,再“因症施治”,正常情况下,法院张贴腾房公告后,如被执行人拒绝腾出,那么法院可以在申请人为被执行人提供临时住所的情况下强制搬出。如因法院不作为,可根据案情决定向检察院反映或者要求上级法院予以监督等。
法院裁定房子产是第一人的,因第一人不是被执行人,法院不能执行该房产。可考虑如下做法:既然被执行人已支付房款,但没有取得房产,则被执行人对第一人拥有债权,这样,可要求法院冻结该债权,然后与被执行人和第一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主张代位权,即在被执行人不起诉第一人要求返还购房款的情况下代位起诉第一人。情况很复杂,同时还需弄清第三人还欠多少房款。王律师复。
法院强制执行是法院根据法律裁判结果对被告人采取的强制行为。这是一种特殊的强制措施,由人民法院执行人员按照法律文书的规定,强制被申请执行人完成指定的行为。查询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冻结是指人民法院在进行诉讼保全或强制执行时,对被申请执行人在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单位的存款所采取的不准其提取或转移的一种强制措施。人民法院采取冻结措施时,不得冻结被申请执行人银行账户内国家指明用途的专项资金。但被申请执行人用这些名义隐蔽资金逃避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冻结。冻结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的最长期限为六个月,需要继续冻结的,应在冻结到期前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办理冻结手续,否则,逾期不办理,视为自动解除冻结。划拨是指人民法院通过银行或者信用合作社等单位,将作为被申请执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存款,按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规定的数额划入申请执行人的账户内的执行措施。划拨存款可以在冻结的基础上进行,也可以不经冻结而直接划拨。人民法院采取查询、冻结、划拨措施时,可直接向银行营业所、储蓄所及信用合作社提出,无需经其上级主管单位同意。外地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到被申请执行人住所地、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银行、信用合作社查询、冻结和划拨存款,不需经当地人民法院同意或者转办手续。当地银行、信用合作社必须协助办理,不得以扣收到期贷款或贷款利息等任何理由拒绝和搪塞。拒绝协助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罚款,建议监察机关或者有关机关给予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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