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的下列行为:(一)吸烟、酗酒、购买彩票;(二)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强行索要他人财物;(三)旷课、逃学...
文化广播电影电视部门应当加强对传媒行业的监督和指导,督促传媒行业建立、健全自律管理的各项制度,防止传媒活动或者产品内容对未成年人造成不良影响...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的下列行为:(一)吸烟、酗酒、购买彩票;(二)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强行索要他人财物;(三)旷课、逃学、离家出走、夜不归宿、沉迷网络和电子游戏;(四)盗窃、赌博、吸毒、卖淫、嫖娼;(五)携带管制刀具、枪支及其他可能致人严重伤害的器具;(六)损坏公共设施及其他公共财物;(七)阅读、观看、收听、收集或者传播含有危害国家安全、淫秽、色情、暴力、邪教、民族歧视、迷信等内容的图书、报刊、广播影视节目、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网络信息等;(八)进入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进入的场所;(九)驾驶机动车,未满十二周岁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未满十六周岁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十)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学校及其教职员工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对未成年人实施侮辱、恐吓、歧视、体罚、变相体罚、性侵或者其他侵犯人身权利的行为;(二)张榜公布未成年人考试成绩名次;(三)向未成年人索要或者变相索要礼品和财物;(四)接受未成年人家长馈赠的财物、礼品或者宴请;(五)强迫、变相强迫未成年人购买或者向未成年人推销读物和其他物品;(六)其他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市、旗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积极发展学前教育事业,办好托儿所、幼儿园,支持并监督社会组织和个人依法兴办托儿所、幼儿园。市、旗县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培养和培训幼儿园、托儿所的保教人员,提高其职业道德素质和业务能力。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36人已浏览
1,191人已浏览
615人已浏览
1,56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