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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未支付工资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法维权: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或者在乡镇、街...
第一,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至迟一个月内应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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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还未注册成立前不可以签订合同,因为此时公司并不存在,不是民事主体,不具备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所以不能签订合同。具体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没有跟您签订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行为,您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证据方面需要证明你们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比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同事证言等能够反映您在此单位工作过的证明.您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仲裁。如果是劳动仲裁的话,凡是与工作单位有关的都可以作为证据:工资卡,工资条,银行详细,出入证,考勤卡,单位内部悬挂的员工照片,盖有单位公章的合同、委托书、证明、介绍信,单位内部邮件,来往信函,工服,名片等等。劳动仲裁时效为1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在单位注册地或劳动关系实际履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付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加倍赔偿金是以前薄弱环节,现在加以强调)劳动者与未办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营业期限届满仍继续经营的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应当将用人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列为当事人。(没有适格主体的用人单位,“老板”成被告。)未办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营业期限届满仍继续经营的用人单位,以挂靠等方式借用他人营业执照经营的,应当将用人单位和营业执照出借方列为当事人。(有点类似早些年挂靠经营的合同纠纷处理的意思。)也可以委托律师代理。
任何企业都不能违反《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的规定,因此,以出售产品尚未收回货款为由,拖欠长达五个月工资的做法是违法的。不清楚你是否与该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这对维护你的合法权益有着积极或消极的作用。但即使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只要你能够提供在这家公司工作过的证据(比如:出勤表、考勤卡、工作单、工资条或发放记录等),即可以证明你与该公司形成事实劳动关系,那么,公司不发工资的做法违反《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的规定,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与你形成了劳动争议。由于劳动争议有自发生争议起60日内仲裁的时效规定,因此,既然你已经辞职,应该尽快向公司住所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公司补发拖欠的工资,并按规定支付25%的经济补偿金。不要过多的考虑老板人大代表的身份和关系、路子有多硬,在国家逐步完善法制社会的今天,任何违法行为都要受法律法规的制约和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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