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购房者收房时验收资料不齐的,可以拒绝收房,商品房验收应提供的资料包括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合格单、住宅质量保证书...
商品房验收时资料不齐的,购房者应拒绝收房,商品房验收应提供的资料包括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合格单、住宅质量保证书...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验收资料不全,购房者可以拒绝收房。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
房屋漏水的话要看是否达到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程度。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出卖人提供有关标的物质量说明的,交付的标的物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房屋漏水,不符合房屋的质量要求,同时也不符合合同中约定的质量要求,属于违约行为,房屋漏水达到不能居住的情况的话,属于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是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购房款的。综上,并非任何房屋漏水情况都可以退房,轻微漏水可以要求开发商、物业进行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如果达到不能居住的情况,属于合同目的无法实现,那么购房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退还购房款并拒绝收房。
收房发现厨房漏水有问题可以拒绝收房。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及时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8人已浏览
104人已浏览
120人已浏览
18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