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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购买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卖房款平均分割...
您的意思是指房号卖给对方,对方以您父亲的名义买的房子,然后居住至今吗,如果是, 1、看您父亲买卖房号的时候有无具体协议,如果购房政策里有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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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判断你父母是在1994年2月1日前在一起同居生活的,属于事实婚姻,受法律保护,如果是事实婚姻,房子属于你父母父亲共同财产,如果是赠予你哥哥,没有你母亲的同意是不行的。你母亲可以在知道你父亲赠予你哥哥一年内起诉到法院撤销赠予。 二、如果是1994年2月1日后同居生活,不是事实婚姻,不受法律保护,房子属于你父亲个人的,他有处分权。 三、如果是1994年2月1日以前同居生活,建议你妈妈不要和你父亲办理结婚证,如果办理结婚证,一定要强调是补办结婚证。写明你父母一起生活的年月日,才能对你母亲有利。
可以去掉名字。《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具体流程: 1、先去银行办理抵押手续变更; 2、办理所需要的费用:110元手续费。如果贷款是公积金的,需要另外加100元;如果是组合贷款(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需要加200元费用; 3、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及其复印件; 4、去房屋交易中心,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
房屋所有权以登记为准,目前你尚未取得购买房屋的产权证,因此对房屋尚无所有权。对方要求再给3万元才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实际是一种违约行为。由于是房改房,因此首先应查明对方手中的产权证关于所有权人权能的规定,因为有些房改房所有权人只享有部分权能,即不能买卖,因此只能主张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赔偿责任;如产权人享有完全的产权,即可以买卖,则可与对方协商,争取以较低的成本完成产权过户,协商不成,则可起诉要求对方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此时胜诉的可能性较大。不要房产证则你始终不是房屋的产权人,今后房屋使用、买卖、出租等行为都要受到影响,甚至将来所有权人(包括现产权人将房屋再行转让后取得产权证的产权人)会对房屋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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