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股东擅自允许他人出资入股不合法。第三人出资入股涉及股权变更,应当符合法律和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的有关规定。股东应就其出资入股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
股东擅自允许他人出资入股不合法。第三人出资入股涉及股权变更,应当符合法律和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的有关规定。股东应就其出资入股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可以全转。 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七条 《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八条 《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九条
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共有人转让其份额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此处“同等条件下”是指其他共有人就购买该份额所给出的价格等条件与欲购买该份额的共有关系以外的第三人相同。即当其他共有人与第三人出价相同时,其他共有人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公司在设立时,各股东缴纳的出资,在公司成立后应由公司向实际出资的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但在公司运行一断时间后,公司里的某一位股东向他人转让股份后,新加入的股东只是用自己的钱购买他人的股份,这个钱是要交给让出股份的人的,不是交给公司的,因此,不能以公司的名义向新加入的股东签发什么出资证明书,而只能由转让股份的股东个人向受让股份的新股东出具收款收据即可。新股东凭股份转让协议和收款收据,由公司负责人去工商局办理股东股份的变更登记即可,当然,此时,必须同时将股份转让协议和对章程中的各股东的股份比例条款更改决议进行存档。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03人已浏览
210人已浏览
119人已浏览
13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