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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转让股份后,新股东是否可以向他人出具股份转让协议的出资证明

2022-01-25
公司在设立时,各股东缴纳的出资,在公司成立后应由公司向实际出资的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但在公司运行一断时间后,公司里的某一位股东向他人转让股份后,新加入的股东只是用自己的钱购买他人的股份,这个钱是要交给让出股份的人的,不是交给公司的,因此,不能以公司的名义向新加入的股东签发什么出资证明书,而只能由转让股份的股东个人向受让股份的新股东出具收款收据即可。新股东凭股份转让协议和收款收据,由公司负责人去工商局办理股东股份的变更登记即可,当然,此时,必须同时将股份转让协议和对章程中的各股东的股份比例条款更改决议进行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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