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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租赁合同注意事项: 一、审查承租方与出租方的基本情况 1、对出租方主要应了解内容: ①租赁场所相关手续是否齐全。例:厂房是否有合法的产权...
1、双方当事人的情况 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个人情况。 2、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具体的位置,写明住房的确切位置,如位于某路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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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租赁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厂房地址、厂房概况、租赁时间、租赁价格及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条款等。在订立合同时,应当要求出租方出具相关的产权证明文件,了解出租方的权利情况,包括出租方对该厂房享有何种权利,该权利期限长短等问题,以此证明出租方是有权处分且在租赁期限内享有权利,以此保证顺利达成合同目的。此外,合同双方还可以就厂房维修问题、设施配备问题、问题等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并写入合同。
签订厂房租赁合同注意事项: 1.订立租赁合同前应尽可能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有关信息。 订立厂房,库房出租租赁合同前应对对方的法律地位、经营范围、资信状况以及履约能力、商业信誉进行必要的考察,如当事人自己进行了解有困难,可以向对方当事人所在地的工商部门进行查询,并且可以通过对方同行业或相关企业进行了解。 2.对代理人签订合同应对其代理权限进行了解。 3.对于租赁合同中的条款,制订应尽量详尽明确。在订立租赁合同中当事人应注意如下事项: a.合同条款应当尽量全面,尤其是主要条款不能遗漏,否则易出现纠纷。 b.对合同字句应当认真斟酌,字句表述应清晰具体,避免模棱两可,易产生多种解释的语句出现。 c.在租赁合同中,对于租赁物的使用、租赁物的维修保养应当予以明确规定,以避免出现纠纷。 d.在租赁合同中制订明确的违约条款及赔偿数额。 e.为避免合同欺诈,当事人可以附加一些条款,如,担保条款、附期限条款、附条件条款等,以保证合同顺利履行。 f.订立租赁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的应采用书面形式,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对于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4.对租赁合同履行中欺诈行为的防范。
厂房租赁协议注意事项: 一、审查承租方与出租方的基本情况 1、对出租方主要应了解内容: ①租赁场所相关手续是否齐全。 ②租赁物基本情况,如:租赁场所的位置、租赁场所实际有效使用面积、租赁场所功能、租赁场所设施设备等。 2、对承租方主要应了解的内容有: ①法律地位; ②经营范围; ③社会信誉; ④财务情况; ⑤履约能力即资金问题。上述内容是双方基本情况的指标,应认真分析和判断。 二、租赁合同之租金及相关费用的条款 (一)租金 1、明确约定租金的支付方式,如以现金、汇票或是支票;实行按季支付制。 2、明确约定租金支付时间,每期于每季的几月几日支付租金。如果承租方在一定宽限期内没有按时支付,应支付迟延租金或违约金,或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3、约定出租方在租赁期间不得擅自提高租金。 (二)相关日常费用租赁期间,承租方使用该租赁场所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设备、物业管理等费用的承担进行明确约定。出租方应负责租赁场所固有配套设施设备等的免费维修,在一定时间内未派员维修或未恢复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承租方自行维修产生的费用可直接从应付租金中予以扣除。 三、租赁合同之维修责任条款为避免风险,应特别注意租赁合同中出租方对租赁物的维修责任,以及租赁场所及相关的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以保障承租方正常经营。 《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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