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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买卖合同无效的处理: 1、卖方返还房子价款,买方返还房子,涉及到房子因买人装修增值部分卖方可适当给予补偿。 2、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受...
房屋买卖合同未实际履行的,出卖人应向买受人返还所收取的房款,买受人返还房屋;合同已经履行的,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仍然有效,应当认可之前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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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第十条、买受人以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使用,导致其无法取得房屋为由,请求确认出卖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应予支持。
对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的处理如下: 1、二手房买卖合同未实际履行的,出卖人应向买受人返还所收取的房款,买受人返还房屋; 2、二手房买卖合同已实际履行的,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仍然有效,应当认可之前的履行; 3、对于无效行为取得的财产予以返还或作折价补偿,由过错方酌情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
动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都有: 1、当事人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3、违背公序良俗; 4、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5、当事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不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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