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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保险中的意外死亡理赔问题

2024-11-24
正规旅行社购买的意外险中所包含的人身死亡理赔事项,通常涉及以下几个严谨的程序步骤: 1. 及时有效地上报保险事件。被保险人及其直系亲属应在得知出现保险事故之后,立即向所属相应的保险公司通报详细信息以启动理赔流程。可以选择电话或其他指定的便捷方式对客服中心进行报案联系。 2. 填写相关资料。在报案过程中,需要填写被保险人的基本身份信息以及保单号码,同时提供事故的详细经过。 3. 上交理赔资料。上交完上述所提及的所有相关资料后,进入了理赔审核阶段。根据保险公司的具体要求,消费者需筹备并提交适当的理赔材料。这些材料通常包括医学死亡证明、火化证、公安机关销户证明、家庭户口簿,还有受益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和银行账户信息等等。必须保证上交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并按照要求正确填写,然后将准备好的上述资料送达至保险公司等待评审。 4. 审核确认无误后做出理赔决定。经过保险公司的严格审核确认无误后,便会做出理赔决定。若审理结果符合保险条款,保险公司将会通知受益人前来领取理赔款项。通常情况下,这笔理赔金额会直接转账入受益人提供的银行账户之中。 除此之外,请注意遵守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对于那些由于旅游业经营机构或其辅助服务部门未充分履行安全保障职责而导致游客身体受到伤害或者财产遭受损失的情况,旅游者或者其近亲均有权利要求该旅游企业或者旅游配套服务单位承担相应的事故赔偿责任。

相关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七条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旅游者请求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由第三人承担责任;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未尽安全保障义务,旅游者请求其承担相应补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八条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游项目未履行告知、警示义务,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旅游者请求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旅游者未按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的要求提供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并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者不听从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的告知、警示,参加不适合自身条件的旅游活动,导致旅游过程中出现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旅游者请求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九条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泄露旅游者个人信息或者未经旅游者同意公开其个人信息,旅游者请求其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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