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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意外保险制度(以下简称保险制度)所称的旅游意外保险(以下简称意外保险)是指旅行社在组织团队旅游时,为保护旅游者利益,代旅游者向保险公司支...
在中国境内的旅行社,办理旅游意外保险,都应遵守《旅行社办理旅游意外保险暂行规定》。 1.旅游意外保险的赔偿范围旅行社组织团队旅游,必须为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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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人身意外险,顾名思义,指在合同期内,在旅行社安排的旅游活动中,遭遇外来的、突发的、非疾病导致的意外保险。保险期限一般是指旅游者踏上旅行社提供的交通工具开始,到行程结束后离开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止。旅游人身意外险是一种短期保险,保的是游客不是旅行社,是由游客自愿购买的短期补偿性险种。 旅游意外保险的赔偿范围是: 1、人身伤亡、急性病死亡引起的赔偿; 2、受伤和急性病治疗支出的医药费; 3、死亡处理或遗体遣返所需的费用; 4、旅游者所携带的行李物品丢失、损坏或被盗所需的赔偿;
旅游意外保险,即是旅游保险,指的是被保险人在国际或者国内旅游过程发生了保险合同约定的意外或者其他事故,保险公司将依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对其予以保险金赔偿的一种保险业务形式。当人们在旅游发生意外时,购买了旅游意外险的,可通过诉讼等方式,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保险条款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旅游意外保险是指旅行社在组织团队旅游时,为保护旅游者利益,代旅游者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一旦旅游者在旅游期间发生意外事故,按合同约定由承保保险公司向旅游者支付保险金的保险行为。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旅行社,办理旅游意外保险时,应当遵守本规定。
消费者购买了旅游意外险,在旅游发生意外时,可通过诉讼等方式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根据保险条例第五条旅行社办理的旅游意外保险的赔偿范围应包括旅游者在旅游期间发生意外事故而引起的下列赔偿: (一)人身伤亡、急性病死亡引起的赔偿; (二)受伤和急性病治疗支出的医药费; (三)死亡处理或遗体遣返所需的费用; (四)旅游者所携带的行李物品丢失、损坏或被盗所需的赔偿; (五)第三者责任引起的赔偿。 入境旅游、国内旅游、处境旅游的旅游意外保险中上述各项赔偿的比例,由旅行社与承保保险公司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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