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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
转让农村宅基地需要双方当事人共同携带有关证明文件、材料向当地县、市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申请。转让农村宅基地时,只能在本村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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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县级人民政府登记制作册,发行集体土地所有权证明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
1、交换宅基地使用权交换宅基地使用权,在法律上即享有宅基地使用权的当事人之间以交换意思表示为特征,将相互享有使用权的宅基地进行交换,双方之间互找差价或者不找差价的合同行为。2、转让宅基地使用权转让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宅基地使用权人将去所享有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人,由他人支付价款的法律行为。3、租赁宅基地使用权租赁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宅基地使用权人将去享有的宅基地使用权以租赁方式提供给他人使用,由承租人支付租金的法律行为。4、入股方式转让宅基地使用权以入股的方式转让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宅基地使用权人将去享有的宅基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并获得股息的行为。5、赠与赠与是指宅基地使用权人将去享有的宅基地使用权以作业方式转让给他人,他人无偿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法律行为。
农村土地管理法规定:(一)农村住宅建设应当按照乡(镇)土地使用总体规划进行,合理布局,并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这是为了杜绝不合理利用土地以至浪费土地的现象。 (二)应当利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的空闲地,即首先应当考虑在原址重建,只有原址无法利用或者新立户没有老宅基地可供利用时,方可申请使用其他土地;在使用其他土地时,也应当优先利用村内空闲地,按照上述要求都无法满足住宅用地申请时,才应当考虑利用荒地或者耕地。 (三)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农村住宅用地标准。制定住宅用地标准是严格控制占用耕地的需要,由于各地人均拥有土地面积差距很大,土地管理法没有统一规定农村居民住宅用地的标准,具体标准由各省级地方政府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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