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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赠与是指财产主将财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规定,受赠人应...
(1)赠与人、受赠人双方的身份证及原件复印件; (2)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出生证明,体现直系亲属关系的户口本);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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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赠与是指一方当事人自愿将自己的私有房产无偿给予另一方所拥有,对方当事人也愿意接受的行为。 这种行为一般发生在亲属或朋友之间。房产赠与属于房地产交易的一种形式,在日常生活中经常出现。但房产赠与同其他形式的房地产交易有所区别,在房产赠与行为发生时,当事人只有按照房产赠与的有关特殊要求和程序办理正式的手续。根据《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规定,受赠的房屋,须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和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 而且只有办理了正式的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房屋赠与才算是具有了法律效力。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的赠与合同,这份合同并不是签订之后就立即生效,而是必须等赠与人把赠与房屋实际交付给受赠人,受赠人接受赠与房屋后,房屋赠与的民事法律行为才完成,合同才算生效。一、房屋赠与产权登记需要哪些证件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证件: 1)房屋赠与申请表; 2)房屋权属证书(房屋共有的提供共有权证); 3)房屋户型平面图; 4)房屋赠与公证书; 5)赠与人及受赠与人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与原件核对); 6)契税收据。二、房屋赠与的注意事项房产赠与人必须具有真实的意思表示,并且必须对其所赠房产拥有所有权。虽然取得赠与公证书可以迅速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但应注意几个事项: 1、赠与是无偿的法律行为,法律后果不同于有偿的转让行为; 2、是赠与后变更产权登记的税费与继承后变更的标准不同,办理前应向房管局、地税局等有关部门充分咨询; 3、一般的赠与行为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除外,也就是说经过公证的赠与行为一般不能撤销。
以重庆为例,重庆房屋赠与合同具体步骤如下:(一)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根据规定,房屋赠与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二)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三)办理公证。根据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手续。(四)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转移过户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1)过户申请书;(2)身份证件;(3)房地产权证;(4)赠与书及公证书;(5)有关税费的收据。(五)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且赠与人已将房屋产权证原件交给受赠人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需要缴纳的费用如下:转移登记费:住宅,80元/套;非住宅,按宗收费(渝[200]452号文执行)转让手续费:住宅,3元/平方米;非住宅,房屋价值的1%;涉及代征营业税及附加、合同印花税、土地增值税、书证印花税,按地税局关于“房屋交易征税规定”执行。土地性质为划拨地的按现行标准征收土地收益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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