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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解除劳动关系?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主张赔偿金(2年),是否有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解除劳动关系即解除了劳动合同。 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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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医疗期满后,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在本部门患职业病,或者在工作中受伤,确认失去劳动力,或者在医疗期间无法解除劳动关系。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劳动者因病或非劳动者受伤,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可以在30天前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追加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本公司患职业病或劳动者受伤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力的,患病或非劳动者受伤的,在规定的医疗期间,使用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怀孕员工,没有过错的情形下,单位不能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非过错性理由或经济性裁员为由与“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解除劳动关系。 这意味着,即使女职工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仍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在劳动者存有过错的情况下,合法的解除双方劳动关系。
员工和单位因为工伤赔偿问题出现劳动纠纷,要求员工先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之后在索赔主要是因为工伤赔偿项目中伤残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是在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之后才可以领取,在没有解除劳动关系之前是无法获得此两项赔偿费用的。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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