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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消费者申诉情况,对存在下列情形的企业,邮政管理部门应当约谈相关企业负责人,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一)持续三个月百万件快件有效...
邮政业消费者申诉中心在处理申诉过程中可以向申诉人、被申诉人了解情况。经当事人同意,可以召集有关当事人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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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人员可行使下列权利:(一)向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询问申诉情况;(二)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提供相关材料和证明;(三)查阅、复制与申诉内容有关的材料等。
邮政业消费者申诉中心应当及时受理消费者申诉。消费者采取电话方式申诉,应当及时接听,并告知申诉人处理流程与时限。消费者采取网上、书信、传真形式申诉,应当于两个工作日内处理。对于不符合申诉条件的申诉,应当告知申诉人不予受理的理由。对于符合申诉条件的申诉,受理后应当及时将申诉内容转被申诉企业或者相关部门处理。网上受理的申诉,转办同时回复申诉人申诉受理情况及处理时限。以书信、传真等形式受理的申诉,于七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诉人受理情况。
根据消费者申诉情况,对存在下列情形的企业,邮政管理部门应当约谈相关企业负责人,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一)持续三个月百万件快件有效申诉三十件以上且排名前三的;(二)百万件快件有效申诉数量环比增加十件以上的;(三)消费者对企业申诉处理结果满意率持续较低的;(四)同一申诉邮政管理部门转办企业处理三次后仍不符合结案条件较多的;(五)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问题较多的;(六)其他需要约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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