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物品在快递运输过程中损坏,是由快递公司负责。保价快递丢失或者全部损毁,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据...
寄快递东西损坏应该由该快件快递公司负责。在寄递过程中发生损毁快递服务组织应予以赔偿。具体赔偿标准可以看下快递单的背面有相关说明,未保价的物品...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邮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 (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快递损坏的,由快递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如果用户的合法权益因快递延误、丢失、损坏或内部零件短缺而受到损害,用户可以要求商标、名称或快递运单所属企业赔偿。根据《快递暂行条例》第十九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两个以上企业可以使用统一的商标、名称或者快递运单经营快递业务。前款规定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遵守共同的服务协议,在服务质量、安全和业务流程方面实行统一管理,为用户提供统一的快递跟踪查询和投诉处理服务。如果用户的合法权益因快递邮件延误、丢失、损坏或内部邮件短缺而受到损害,用户可以要求商标、名称或快递运单所属企业赔偿,也可以要求实际提供快递服务的企业赔偿。
快递企业运送快件的损失赔偿适用于《邮政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即邮政普遍服务业务范围以外的邮件的损失赔偿,适用有关民事法律的规定)“也就是说,快件出现丢失或损毁时,赔偿额度应不受‘所付邮费三倍’的限制。”消费者支付快递费,快递公司收取了快递费,双方在法律上已经形成了有效的合同关系,快递公司应当按照约定完成快递服务。“在运输过程中,由于快递公司工作上的失误等原因,物品丢失或者损毁,只要消费者能够提供当初快递物品的发票等价值证明,快递公司都应按照照价赔偿进行赔偿。也就是说,无论是否保价,都适用于《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民事法律关于损失赔偿的规定。”没有保价的物品,消费者要保留能证明其价值的凭证,一旦物品出现丢失或损毁,可以利用凭证并依照相关的民事法律,要求快递公司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72人已浏览
123人已浏览
191人已浏览
83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