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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属于。 2、司法机关对羁押期限的规定羁押是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在终审判决前的暂时关押。超期羁押是指超过法定期限的羁押。 3、羁押不是《刑...
属于。司法机关对羁押期限的规定羁押是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在终审判决前的暂时关押。超期羁押是指超过法定期限的羁押。羁押不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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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属于。 2、司法机关对羁押期限的规定羁押是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在终审判决前的暂时关押。超期羁押是指超过法定期限的羁押。 3、羁押不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措施,而是刑事拘留和逮捕的附带性后果。
1、羁押的。 2、对公安、检察院、法法三机关的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时间都有限制。 3、公安机关决定刑事拘留期限一般在7日,异地作案的可以延长30日,所以公安机关拘留期限最长不超过37日,应提请检察院批捕,检察院在7日内作出决定是否批准。 4、批准逮捕后公安机关应在2个月内侦查终结,不能终结的向上级检察院申请延长1个月。 5、再复杂的案件经省、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2个月。 6、特殊案件经最高检察院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延期,没有期限限制。检察院在审查起诉的期限是一个月,复杂的可以延长半个月。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因此,对大部分案件,侦查机关应当在两个月内侦查完毕;有些案情复杂、在两个月内不能完成侦查任务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1个月,可以达到3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是延长期限的前提条件。所谓“案情复杂”,是指案件涉及的犯罪情况比较复杂,如集团犯罪、一人多罪、取证涉及人员众多等情况。特殊案件的侦查羁押期限。在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般侦查羁押期限届满仍不能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两个月,共计可以达到5个月: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这类案件应当符合两个条件,一是发生在我国新疆、西藏、青海等省区中交通条件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二是必须是既重大又复杂的案件,才能适用本规定,并不是交通不便的边远地区所有案件都可以延长期限。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刑法规定的“犯罪集团”是指人员相对固定,有组织、有指挥地进行犯罪活动的犯罪群体。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这类案件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流窜作案案件,由于犯罪分子是外地流动人员,作案地点不固定,调查取证困难;二是重大复杂案件。以上两个条件必须同时成立,才能适用本规定延长期限。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这类案件往往涉及多个省区,案情重大复杂,取证人员众多,取证地区范围大,需要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在现在,一般羁押的时候都是有所规定的。这个在一般情况之下,羁押的时间是不超过两个月的。但是,如果这个案情是比较简单的话,处理的时间相对来说比较短。如果是案情比较复杂的话,这个羁押的时间可能就要比较长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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