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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您要明白一个最基本的法律知识:那就是房子是不动产,我国法律以登记为公示,什么意思呢?简单说房子您住上了,钱交了,这个房子并不是属于您的了。必须要办理产权证。而有的安置房是不能买卖的,即便能也有时间限制。所有您现在看到很多人的卖了,但是法律上是有风险的,比如说假设明天拆迁,那赔偿的是房屋原来的产权人,而非现在的购买者,如果以上内容对您有所帮助请采纳,如果需要进一步了解细节请电话联系或者面谈为宜
如果安置房最终能取得合法产权,在合同里写明卖方(必须是合法卖方,也就是需确准该卖方是原房产的真正产权人,无相关产权纠纷)后续,必须无条件配合买方办理产权过户,不得提任何异议。据了解目前安置房属于集体大产权,但个人有永久居住权,如买卖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一致签定的,相关买卖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
如何订立拆迁安置房的买卖协议, (一)作为合同签订主体的卖方处,需要拆迁协议上的人员及配偶,住房调配单上的人员及配偶,被拆迁房屋内户口上的全部人员及户口都在买卖协议的卖方一栏签字,才较为保险,才能有效避免日后突然有第三人出来主张权利的种种麻烦。 (二)除此之外,合同中关于每笔房款的支付,卖家收款对应的各项义务应明确,可操作,另外,关于可能出现的各类情况及相应的违约责任都应规定明确。合同中不妨加入关于违约责任的独立条款,且明确约定,即使合同无效,该条款仍然有效的条款,以尽量减少非违约方的损失。这样,一来卖家的违约成本会上升,可能会有更大的威慑力,尽量避免其违约;二来如果诉至法院,法院相对便于作出对买家有利的判决。 (三)另外,对于税费的承担也应考虑周全。漫长的交易过户等待期,国家关于房产交易的税费政策可能调整,双方应约定好,如果出现新的税费由谁来承担的问题,避免过户时又因为税费的承担主体争执不休而导致交易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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