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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及处理纠纷的实践,你所说的属于你拥有房屋租赁中的押金返还请求权,通常是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无论基于何种理由,出押人不享有...
这个是一式两份的吧,先去跟跟对方去协商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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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金,是一方当事人将一定费用存放在对方处保证自己的行为不会对对方利益造成损害,如果造成损害的可以以此费用据实支付或另行赔偿。在双方法律关系不存在且无其他纠纷后,则押金应予以退还。在违约时将会被扣除。 押金具有替代性,一般是在一方已为另一方递交实质性的标的物,为保证已交付的标的物能返还,要求另一方交付相当金额的保证金,在合同不能履行时,以没收押金作为解决合同的方式,体现保护非交付押金一方的利益。 押金,实务中也称保证金,风险抵押金等。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给付一定的金额作为其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履行时,返还押金或予抵扣;债务不履行时,债权人得就该款项优先受偿。给付押金的人,称出押人,一般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受领押金的人,称受押人,他是债权人。
1.没有购房合同,无法办理房产证。因为购房合同属于在进行不动产登记时需要的材料。 2.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我是做中介的,我来回答。无论是否和房东签合同,还是和中介签合同。押金一定都在房东那拿着,而押金条都在租户手上拿着。首先你要保护好房东的房屋内设施。没有被损坏。有了这个条件完全可以了。因为押金并不是只在押金条上体现。而是体现在合同上,只要有租房合同就没问题。放心吧。如果你退租的时候房东不放心,那么你就给房东写一个声明。房租押金条丢失,特此声明,押金房东某某已经退还。然后你签个字。就OK了。一般人不会太计较了。放心吧,没事。诚信最重要,表现的坦诚一点。他们不会和咱们租房的人太较真的。希望能选我为答案。这都是我的经验哦,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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