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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中有人损害了业主的共同利益,其他业主有两种维权方式: 一是请业主团体(如业主委员会)管理,二是请相关机关(如公安机关)管理。 业主应当遵...
有两个维权途径: 一是请业主团体(如业主委员会)出面管理, 二是请有关机关(如公安机关)管理。 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相关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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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可能损害小区业主合法权利的行为主体有:施工单位、物业管理公司或是别的管理员及其别的小区业主。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七条 小区业主对施工单位、物业管理公司或是别的管理员及其别的小区业主损害自身合法权利的个人行为,有权利要求其担负法律责任。
维权方式有两种: 第一,请业主团体(如业主委员会)出面管理; 第二,请有关机关(如公安机关)管理。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相关行为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 业主应当依法配合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
小区内有人损害业主共同利益,其他业主可以请业委会处理。行业委员会有权依照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损害其他业主利益; 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障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如果行业委员会不能解决问题,其他业主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投诉,他们将依法处理行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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