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有可能损害小区业主合法权利的行为主体有:施工单位、物业管理公司或是别的管理员及其别的小区业主。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七条 ...
若小区内部有人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向行政机关进行投诉以进行权益的维护。《民法典》规定,业主或者其他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小区业主的权利有按照物业服务合同接受物业服务、提议召开业主大会并提出建议、投票权等权利;义务有遵守管理规约和相关规则、遵守公共设施的使用和维护环境卫生、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等义务。
对于损害业主合法权益的行为,应当要求其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消除障碍,赔偿损失。受到侵害的业主个人或者共同受到侵害的业主,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选举代表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有两个维权途径: 一是请业主团体(如业主委员会)出面管理, 二是请有关机关(如公安机关)管理。 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相关行为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业主应当依法予以配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条【业主的相关义务及责任】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相关行为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业主应当依法予以配合。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业主或者其他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5人已浏览
284人已浏览
150人已浏览
12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