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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地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第三、四款,禁止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开发建设商品房。禁止村民将宅基地上建设的住宅向城镇居民出售;禁止城镇居民购买农村...
当初的房产是你合法取得的,如今你的房产被拆迁,你可以按正常标准得到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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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宅基地一般不得登记给城镇居民《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国土资发〔2004〕234号)明文规定,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7〕71号)特别强调“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因此一般情况下,宅基地不能登记给非农业户口的城镇居民。二、可登记的两种特殊情形1、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合法取得宅基地建造房屋的;2、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的。
一、原则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城镇户口人员,不能购买农村民房,无论有证与否。也就是说,城镇户口人员买农村房屋是违法的,不受法律保护。从这个意义上讲,该房子不能买。 二、凡事都有变通。可根据当地具体情况和惯例行事。如果当地有类似城镇人员买农村民房,利益不受损失的话,完全可以购买。需要冒一点风险。最好要有合同,并进行公证,或多人见证。如果可以的话,最好将土地使用证过户
不可以购买,城镇居民不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无权使用农村宅基地,如果产生房屋买卖行为实际上违反了以上土地管理规章关于宅基地使用的主体只能是农村村民的规定,属无效行为,侵害了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这种方式所购买的房屋不能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如果与出卖方因房屋发生纠纷时,房屋买卖关系将被确认无效。 1、《土地法》第63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村民对只有使用权,农民将房屋卖给城市居民的买卖行为不受法律保护,即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证等合法手续。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第2条进一步指出,“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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