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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后,当事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包括被征收人可能享有的全部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权,如房屋价值补偿、产权调换安置房、过渡费、搬家费、奖励费、动...
1、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行政违法拆迁的应当赔偿。 2、《国家赔偿法》第4条第3项规定,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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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案件实际上涉及到一个“事后发现”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问题,从理论上说,行政机关在任何时候发现车辆非法皆可处罚,本案中买车的当事人作为善意占有者,可以从卖主那里索赔,但很难对抗行政处理。当然,也可以就行政机关“当时未发现”给自己造成损害提起诉讼要求国家赔偿。但绝对不可能说因为当时未发现现在就不能发现。
房屋拆迁补偿数额可能会因房屋的不同以及地域的区别而有所差距,但赔偿方式却基本相同,主要有以下三种: (一)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来确定补偿金额,主要有以下三种法定评估依据: 第一,市场评估价,指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第二,商品房交易均价,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 第三,重置价,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 (二)产权置换 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三)两者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顾名思义,这种补偿方式就是指既给货币补偿又给产权置换。
非法强制拆除的一般维权方式如下:1、面对非法侵害威胁时,正式书面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投递收据。2、受到侵害时立即向警察求助。3、在被侵害之后要求立案侦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4、在适当时机向法院提出行政不作为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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