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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办理过户手续的购房人获得商品房的所有权。凡是办理的过户登记的购房人已经合法取得了该商品房的所有权,其他购房人不能对其主张权利。当然,如果...
开发商一房二卖房屋归属 (一)若两份合同都没有办理登记。两份合同均未办理登记且标的房屋尚未交付的情况,属于两份合同均处于未实际履行的状态,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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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卖方是否实际将房屋交付给买方 如果卖方已经将房屋实际交付给买方,且买方已实际使用了该房屋,表明卖方履行了合同,应考虑支持买方的实际履行请求; 2、买方是否已全额支付房款 如果买方已支付了全部房款,表明买方已全部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同样应当考虑买方的实际履行请求; 3、是否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备案等相关手续 如果买方已办理或正在办理房屋产权备案等相关手续,表明买方强烈希望取得该房屋的产权,并为过户登记做了前期准备,因此应考虑其实际履行请求; 4、买方是否适宜履行合同 如果买方履行合同的成本较低或其适宜履行,应考虑买方的实际履行请求。
部分合同已经登记,部分合同未登记,各购房消费者间权利冲突的处理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理论界倾向于将预售登记解释为预告登记,其效力为一种债权的保全手段,审判部门采纳登记对抗原则,即预售登记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未登记合同的权利不能对抗已登记合同的权利。
一房数卖的情况在现实生活当中时有发生,当您遭受一房数卖的情况时,法官一般会这样处理房屋的所有权。 一、一房数卖时,已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买受人优先。 二、一房数卖时,均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已办理预告登记的买受人优先。 三、一房数卖时,均未办理过户登记和预告登记手续的,已经实际合法占有使用房屋的买受人优先。 四、一房数卖时,均未办理过户登记和预告登记手续,又未合法占有、使用房屋的,已先行支付购房款的买受人优先。 五、一房数卖时,合同均未履行的成立在先的合同买受人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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