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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童工的法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四条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用人...
依照中国《劳动法》定义,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而青少年工人是指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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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童工的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童工是指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处罚。
《童工禁止使用规定》第二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营非企业单位或个人工商店(以下统称使用者)不得招聘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招聘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以下统称使用童工)。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向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禁止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从事个人经营活动。第三条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的父母和其他监护人应保护身心健康,保障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不得被使用者非法招聘。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的父母和其他监护人被使用者非法招聘的,所在地的乡(町)人民政府、城市街道事务所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必须进行批评教育。第四条使用者招聘人员时,必须检查招聘人员的身份证。对于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一律不得录用。使用者录用人员的录用登记,检查资料应妥善保管。
增设虐童罪可以期待,但不宜把遏制虐童现象全都寄希望于虐童罪,也不可放大或高估虐童罪 虐童 虐童 的神奇疗效。一方面,这是因为立法之后能否有操作性以及能不能有力执行是个大大的问号。我国现有虐待罪——对家庭成员以打骂、捆绑、冻饿、限制自由、凌辱人格等方法,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行为。但是,相关人员被依法严惩的并不多,家庭暴力现象仍然频发。这与很难认定何谓虐待罪有关,更与难以发现有无虐待有关。具体到虐童,同样会有此类困境,什么行为属于虐童?幼儿园老师对学童的合理批评、轻微惩罚,乃至较为隐蔽的羞辱,算不算虐童?被轻微虐待之后,由于缺乏辨别力和举报意识,学童会不会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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