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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逾期交房责任的约定是:买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卖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并按照合同约定向买方支付违约金;买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卖方应当...
如果卖方逾期交付房屋,买方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卖方逾期交付房屋,在三个月合理期限内未交付房屋,买方可以要求解除购房合同,并要求卖方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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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开发商因自身原因逾期交房,可催告。根据《民法典》,出卖人延迟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延迟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三个月合理期限内未履行的,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当予以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催告后,解除权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如果对方没有催告,解除权人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卖方延期交房可以催告,并给出一个合理的交房期限。如果期限届满,仍未交房,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造成的损失。《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卖方延期交房可以催告,并给出一个合理的交房期限。如果期限届满,仍未交房,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造成的损失。《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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