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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应准...
家庭暴力的发生,除双方当事人外,其子女和邻居出具的证言也是认定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的有力证据。需要注意的是,证人出庭需要当事人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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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者矛盾时显然不可以作为证据,辨认笔可以当证据使用,但他属于法定证据形式的哪一种一直不明确。有人认为,被害人的辨认笔录属于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的辨认笔录属于犯罪嫌疑人供述,证人的辨认笔录属于证言。新《刑事诉讼法》把辨认笔录规定为一种的证据形式。虽然辨认作为一种行之有效的证明方法在侦查和审判实践中被广泛使用,辨认笔录作为法定的证据种类亦被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所确认,但是我国立法有关辨认程序的规范却付之阙如。在实践中,对人和物的辨认无法可依,导致侦查人员在组织辨认时做法不一,辨认结果的随机性很强,缺乏客观性。
根据我国的最高法关于司法实践中证据收集的若干办法中,规定了证人证言可以作为法院采集证据中的证据内容。
1、亲子鉴定结论,可以作为离婚时的证据使用。也可以作为离婚财产分割时的一个依据。 2、亲子鉴定是判断父母与子女之间是否是亲生关系的生物科学技术鉴定。经鉴定,确认具有亲缘关系的,可以证明亲子关系;经鉴定,不能确认亲缘关系的,可以排除亲子关系。 3、亲子鉴定的结论是对是否为亲生父母的鉴定,具有唯一性和不变性。所以,不论亲子鉴定是什么时候作出的,都可以在离婚诉讼中作为证据使用。 4、当然,如果一方对该亲子鉴定结论有异议,可以在诉讼中,申请法院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重新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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