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当事人的名称和住所; (二)土地界址、面积等; (三)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的空间; (四)土地用途、规划条件; (五)建设用...
(一)当事人的名称和住所; (二)土地界址、面积等; (三)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的空间; (四)土地用途、规划条件; (五)建设用...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有以下这些主要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和住所; (二)土地界址、面积等; (三)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的空间; (四)土地用途、规划条件;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 (六)出让金等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七)解决争议的方法。 【延伸内容】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有四种形式:协议、招标、拍卖和挂牌。 1、协议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代表国家作为出让方,与土地使用人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协商一致后,签订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行为。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除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应当采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外,方可采取协议方式。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以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不得低于国家规定所确定的最低价。协议出让最低价不得低于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征地(拆迁)补偿费用以及按照国家规定应当缴纳的有关税费之和;有基准地价的地区,协议出让最低价不得低于出让地所在级别基准地价的70%。低于最低价时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 2、招标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特定或者不特定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根据投标结果确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行为。如果在获取较高的土地出让金外,还具有其他综合性的目的或者特殊要求,采取招标的方式比较合适。 3、拍卖出让国有加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出让发布拍卖公告,由竞买人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根据出价结果确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行为。 4、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出让人发布挂牌公告,按公告规定的期限将拟出让宗地的交易条件在制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接受竞买人的报价申请并更新挂牌价格,根据挂牌期限截止时的出价结果或者现场竞价结果确定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的行为。
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本案《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法有效。梁某依照合同约定的期限交清了全部土地出让金,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局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交付适合开发的建设用地已构成违约,依法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根据合同约定,梁某有权解除合同,要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局双倍返还定金、返还已交付的土地出让金,并承担赔偿责任。但本案合同约定的定金数额明显过高,依法应当调整。梁某主张的损失无充分证据证实,其虽确实存在运营及融资成本,但考虑双倍返还定金的数额并未过份高于或低于其实际损失,故对其要求另行支付利息及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依法不予支持。判决:一、解除梁某与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局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二、建设土地出让合同国土局违约情形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局双倍返还梁某定金238.134万元;三、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局返还梁某已交纳的土地出让金476.268万元;三、驳回梁某的其他诉讼请求。一审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
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通过挂牌出让、协议出让、招标出让和拍卖出让。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有计划地进行,并同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5人已浏览
251人已浏览
311人已浏览
50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