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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零七条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
清算期间公司仍然存在,具有法人的资格。清算期间公司不能进行与清算无关的民事活动,但是可以完成未了结的业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只有依法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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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的政策都不太一样,可以直接向当地有关部门咨询。尽早举行有利于查清债权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零七条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 第一百零八条破产宣告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 (一)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足额担保或者为债务人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 (二)债务人已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
公司破产财务清算的内容: 1、接管破产企业移交的全部财产、账册及其他有关资料; 2、实施财产清查、清理,编制财产清查清册,调整会计账务,编制财产清查资产负债表,并过渡为编制清算资产负债表; 3、落实其债权、债务,依法收回企业债权,确认债权人债务; 4、依法界定破产财产的范围和数额; 5、进行财产评估,确定其评估价值,并据以调整会计账务; 6、依法进行清算,编制有关清算资料,制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确定破产财产处置原则; 7、依法进行财产变现债权清偿,办理财产移交手续,处理善后工作。 《公司法》第一百九十条,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破产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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