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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各个地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规定补偿,各个地区标准不一。《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宅基地上的房屋拆迁,可以实行货币补...
房屋拆迁时,有房屋置换或者货币补偿两种补偿方式,房屋置换一般按照1:2或1:3的比例进行置换,没有统一标准;货币补偿,包括搬迁费、安置费、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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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知道宅基地被置换后新宅基地建房的性质是什么的朋友可参考以下内容: 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是指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宅基地置换,就是用自己的宅基地去换取别的东西,比如城镇房产,成为城镇市民。 城市化的过程中,这种现象很常见的。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由此可见国家并没有限制宅基地房屋的出租,因为农村村民只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并且法律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因此农村宅基地出租也必须是以宅基地房屋出租的方式进行,单独出租宅基地使用权是无效的,并且农村宅基地出租的对象也只能是同一个集体的成员。理论上,集体宅基地是可以给成员无限的使用期限的,因此房屋出租的期限可以在合理的使用期限内任意约定。
房屋拆迁时,宅基地置换安置房只是一种补偿方式,具体的有房屋置换或者货币补偿两种补偿方式,房屋置换一般按照1:2或1:3的比例进行置换,没有统一标准;货币补偿,包括搬迁费、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房屋经评估后的价值补偿。具体的标准由政府结合当地的情况制定并公布,但不得低于现有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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