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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确认用人单位是否已向当地劳动部门或总工会提交过特种工作制度的申请,否则,每周6天工作并且不安排调休,制度本身已经不合法。除非你单位已...
在法定节假日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并不得以调休、补休替代。 在休息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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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工资=月工资/21.75天 小时工资=月工资/174小时 加班费: 平时加班工资=小时工资*1.5倍*加班时间 双休加班工资=小时工资*2倍*加班时间 国定假加班工资=日工资*3倍*加班时间 也有例外:如公司与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双方约定了加班工资按什么工资标准计算那就按约定加班工资标准计算.其他计算方法还是同劳动法规定的方法计算.(同上) 比如,低于1500元/月工资按实计算,超过1500元/月工资按1500元/月计
按照国家劳动部门的规定,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 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 国庆长假期间的加班工资计算方法分别为: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 1.75天×300%×加班天数; 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 1.75天×200%×加班天数。 以南宁市市区最低工资标准820元月为例: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820÷2 1.75×300%=1 13.1元; 休息日加班工资=820÷2 1.75×200%=7 5.4元。
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凡是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都属于实际工资,具体包括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中规定“工资总额”的几个组成部分。但是应当注意一点,在以实际工资都可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时,加班费、伙食补助和劳动保护补贴等应当扣除,不能列入计算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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