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公积金贷款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
1、ATM设备提供公积金缴存和贷款余额查询 具体查询方法:缴存人将联名卡插入ATM设备,输入密码后点击“其他业务,选择“联名卡查询”,点击“...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十一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所需材料: (1)提供3份合法有效地商品房买卖合同; (2)30%以上首付款发票原件(不动产发票)且A4纸复印1份;(二套房50%以上首付款发票) (3)借款人夫妻双方一寸照片各1张; (4)借款人夫妻双方户口薄A4纸复印件各1份,双方身份证A4纸复印件各1份。并携带户口薄和双方身份证原件; (5)借款人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及A4纸复印件(如结婚证、离婚证、民政部门开具的单身证明)。 (6)夫妻双方最近三个月工资台账复印件(加盖财务章)。 (7)提供开发商开户行、户名、账号。
1.申请人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窗口提出提前还贷申请。 2.受理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3.根据审核情况,作出准予办理或不予办理的决定。 4.扣款成功发送提前还款成功短信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4人已浏览
36人已浏览
36人已浏览
88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