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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被收购兼并或者重组后,接手的公司应当接收员工,否则需要经济补偿金。因此,是无法无故辞退孕妇的,但是孕妇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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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辞退女职工,有非常严格的条件。 从保护特定群体劳动者的合法利益出发,用人单位不得随意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 怀孕女职工 孕期是指妇女怀孕期间。 产期是指妇女生育期间,一股为90天产假。 哺乳期是指从婴儿出生到一周岁之间。根据我国一贯坚持的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的立法精神,妇女在“三期”内,用人并不得单方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但劳动者(包含女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怀孕女职工 1、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3、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严重”的依据是公司里有明文的规章制度且员工知晓,还有严重的事实存在。 4、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以欺诈(虚假证件等)、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三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
怀孕了,若劳动者没有法律规定的过错行为的,公司不能辞退孕妇;若用人单位违法辞退的,劳动者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不要求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二倍经济补偿标准的赔偿金。
1、怀孕期间公司不能辞退员工。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赔偿金。 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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