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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旧兼从轻原则是一个刑法适用原则,指除了对非犯罪化(除罪化)、弱化惩罚或有利于行为人的规定之外,刑法不得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它是刑法罪刑法定原...
刑法的“从旧兼从轻”原则,用最简单的话理解就是:“有利于被告人”的准则。 刑法的该规定主要是针对我国1979年 旧刑法和1997年现行刑法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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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颁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97《刑法》)贪污贿赂犯罪的法律条文作出了修改,备受瞩目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贪污贿赂解释》)于2016年4月18日起施行,再此之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行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行贿解释》)是对行贿犯罪裁判的司法解释贪污贿赂案件如何选择适用上述新旧法条及司法解释并没有明文规定“从旧兼从轻”原则作为刑法溯及力唯一法定判断标准,如何运用到贪污贿赂案件中,在学理界有不同的观点,在审判实践中也出现了不同的判决本文将以行贿罪案例入手,对刑法溯及力原则之于贪污贿赂案件的司法运用进行研究探讨
从旧兼从轻是一般的法律规则,但不是绝对的。如果新法对被告人有利,应当适用新法。但是,不允许“从旧兼从重或者从新兼从重”。刑法第十二条【从旧兼从轻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本法施行以前,依照当时的法律已经作出的生效判决,继续有效。
一、什么是从旧兼从轻原则旧兼从轻原则是一个刑法适用原则,指除了对非犯罪化(除罪化)、弱化惩罚或有利于行为人的规定之外,刑法不得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它是刑法罪行法定原则中从旧原则的发展。首先,当遇到一个人的犯罪是在新刑法颁布以前,此时要考虑的是先适用旧刑法,即行为时的法律规定(从旧)。其次考虑,如果是适用新的刑法更有利于被告人的话,如不认为是犯罪,或者是新刑法处罚较轻的话,则应该对被告人使用新刑法。其次,如果是适用旧法更有利于被告人的话,如旧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是旧法规定的刑罚更轻时则对被告人适用旧法。最后,根据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是适用旧法还是新法,既所谓的“从旧兼从轻”原则。二、从旧兼从轻原则如何适用1、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而修订后的现行刑法典规定为犯罪的,应适用当时的法律,即现行刑法典不具有溯及力。但如果行为连续或者继续到1997年10月1日以后的,对于10月1日以后构成的犯罪的行为,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适用现行刑法典追究刑事责任。2、如果行为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但现行刑法典不认为是犯罪的,只要该行为未经审判或者判决尚未确定,就应当适用现行刑法典,即现行刑法典具有溯及力。3、如果当时的法律和现行刑法典都认为是犯罪,并且根据现行刑法典有关追诉时效的规定应当追诉的,原则上按当时的法律处理,即现行刑法典没有溯及力。但如果现行刑法典比当时的法律处刑较轻的,则依现行刑法典处理,即现行刑法典具有溯及力。4、如果按当时的法律已经作出了生效判决,该判决继续有效。5、则上按行为时的法律,只适用于未决案,包括提起再审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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