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终局裁决是指仲裁庭在案件审理终结时对当事人提交的全部实体争议所作的、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对于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一裁终局是针对单位而言,即裁决已经做出即生效,不得再向法院起诉,从而快速解决纠纷,有利于维护劳动者的权益。但为了平衡,如单位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在规定的30日时限内向法院申请撤销。另根据江苏省高院和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有关意见,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做出的仲裁裁决,劳动者向法院申请执行,用人单位向法院申请撤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应当终结执行。撤销裁决的申请被驳回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执行。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劳动者对以上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终局裁决是指仲裁庭在案件审理终结时对当事人提交的全部实体争议所作的、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对于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和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的争议,或因执行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方面发生的争议,均可实行终局裁决。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3人已浏览
610人已浏览
750人已浏览
16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