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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你自已就应该首先反省在职期间,是否真的存在职务侵占,如果有的话,即使单位巳出具证明,也可以告你的,但是如果没有你可以反诉单位诬陷...
现在公安机关已经建立了犯罪信息数据库。如果你因犯罪受到处罚,上面会有你的记录。用人单位可以到当地公安机关或者当地派出所进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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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开: 1、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开证明,居委会相关负责人知道具体的填写内容,然后盖章,签字; 2、报片民警,签字盖章(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工作人员会协助帮你找到报片民警的姓名,联系方式的); 3、到派出所最后签字、盖章。或者,直接带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不过一般都会很扯淡的卡流程,要求你回去居委会开证明,其实根本不需要。居委会又不知道。到哪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外地有暂住证什么的不能开的。注意事项:保险起见,建议带上身份证,户口本等。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有义务给劳动者出具工资证明,劳动者也可以到工资卡所属的银行打印工资流水作为工资证明的佐证,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七条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第七十八条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单位无房证明的办理办法:1、现在买房要开的无房证明有二种方式,一种是在银行审批贷款的时候需要开具当地房管局的无房证明所需要的证件(身份证,婚况证明,户口本)。2、另一个是交税时需要提供的无住房证明书(证明书是否首次购买)这个无住房证明书由户籍所在的住房管理局发行。3、无住房证明书一般发行到户籍所在地县级或区级。当地市户籍居民发行无住房证明书,可直接在住房管理局办事厅发行。4、在国外购买住宅的人,户籍所在地没有住宅登记记录,必须持有购买住宅合同。鹿城区范围,到房屋登记核心资料室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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