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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因生育或生育后遭到歧视如何维权

2024-11-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当一位女性员工在孕期遭遇到雇主解聘时,她将有权获得双倍于平时标准的经济赔偿。具体而言,普通经济赔偿金额的计算方法为按照员工的工作年数乘以其月均工资。 对于处于孕期中的女性员工来说,根据法律规定,这个计算方式应翻番处理。任何类型的用人单位或组织都不得因结婚、生育、休产假及哺乳等特殊情况,而对女性员工薪资水平进行下调,或是辞退这部分员工,亦不能单方面解除她们的劳动(聘用)合同或服务协议。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还规定了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其中包括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情形。

相关法规

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条,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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