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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购买房屋时,如果已经支付了首付款但尚未签订合同,则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行使退房权利。如果由于一方当事人无法达成商品房买卖协议,则可以参照相...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和第二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对于不动产的买卖、转让、设立和消灭等行为,只有经过依法登记,才能发生效力。未经登记的话,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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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在特定的情况下,这些房产是可以出售的,但通常需要提前偿还房屋贷款。 在二手房市场中,购房者和卖方可能会遇到待售房屋尚有未偿还贷款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买卖双方可以考虑采取“转按揭”的方式来办理二手房交易手续。这种方法的原理是,当卖方想要将房屋出售或转移所有权时,他们可以利用这个机会申请信贷变更的手续。不过,这种方法也存在一定的限制。因为目前能够提供这种服务的银行数量相对较少,绝大多数银行并未开放此项业务。因此,如果想要了解更多相关信息,应该向前述的贷款银行进行咨询。
购房者收到商品房房地产权证书后,开发商有义务以书面形式向购房者发出通知,邀请购房者对所购买的房屋进行全面细致的验收和交接工作。开发商必须在收楼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购房者约定好收楼时限,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如果购房者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前往指定地点履行相应手续,一般可以视为开发商已经完成了实际交付房屋给买方的行为。
解除预购合同、要回预付款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否则无法随便要求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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