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多份遗嘱并存认定效力的方法: 第一,不符合法定条件和形式的遗嘱无效,首先予以剔除; 第二,对于符合法定有效条件的多份遗嘱,处分财产不同,内容...
多份遗嘱并存认定效力的方法:一般情况下,公证遗嘱优于未公证遗嘱。如果遗嘱是公证的或者没有公证的,如果没有抵触,那么几份遗嘱就生效了;部分抵触...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民法典的最新规定,当遗嘱人同时立有多份遗嘱时,且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公证遗嘱的效力不再是最高的了。
一、不符合法定条件和形式的遗嘱无效,应先予以淘汰;第二,符合法定有效条件的多份遗嘱,处分财产不同,内容不冲突的是有效条款;内容冲突的,以形成较晚的遗嘱为准;第三,在所有遗嘱中,公证遗嘱的效力最高。比如后来形成的自书遗嘱与在先形成的公证遗嘱发生冲突的,以公证遗嘱为准。
有多份内容抵触的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7人已浏览
87人已浏览
97人已浏览
14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