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不允许。取保候审属于刑事诉讼期间对犯罪嫌疑人的临时强制措施。在取保期间,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被取...
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能《刑事诉讼》第六十九条取保候审犯罪嫌疑、告应遵守规定:()未经执行机关批准离所居住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联系式发变二十四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传讯候及案; (四)任何形式干扰证作证; (五)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民院、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责令取保候审犯罪嫌疑、告遵守项或者项规定:()进入特定场所;(二)与特定员见或者通信;(三)事特定;(四)护照等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取保候审犯罪嫌疑、告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没收部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告具结悔重新交纳保证金、提保证或者监视居住、予逮捕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逮捕犯罪嫌疑、告先行拘留
对于取保候审外出没有报备的具体情况,根据相关法律可知,取保候审期间应该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除了未经过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还不得进入与犯罪活动等相关联的特定场所,不得与证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同案犯以及与案件有关联的其他特定人员会见或者以任何方式通信。
可以外出,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但需要公安机关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7人已浏览
233人已浏览
166人已浏览
19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