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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带薪年薪条例》第四条规定:员工有以下情况之一,不享受当年年薪:(1)员工依法享受寒假,其休假天数比年假天数多(2)员工休假累计20天以...
只要连续工作1年以上,就可以享受带薪年休假。r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r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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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年假的强制休事假,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
休息日安排工作按同等时间补休,原则上当月安排。那么公休日加班可以倒休吗? 根据劳动部《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劳部发[1997]271号)第四条规定, 用人单位按排劳动者休息日加班的,按同等时间安排补休。 根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三条、第七条规定,工资是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加班是当月付出的劳动,应当当月结算。因此,加班原则上应当当月安排补休,不能补休的支付加班费。但用人单位征得劳动者同意,也可以延期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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