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没有主体资格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需要分情况判断。如果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合同无效;如果是无权代理,需要被代理人追认后才生效,构成表见...
凡是取得合法经营资格的,就有进行民事活动、自主经营的权利,从而也就取得参与民事法律关系的资格,自然能够以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出现,签订经济合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A、如果在签订合同之后才发现合同对方没有合同主体资格,而你又希望继续履行合同,那就只能通过要求对方的上级法人追认来维持合同有效。如果上级法人对合同进行追认(比如在合同文本上加盖上级法人的公章),那么分支机构或职能部门签订合同的行为就被视为是代理其上级法人,合同的对方就从无主体资格的分支机构或职能部门转化为有主体资格的上级法人,合同的效力也就得以维持。 B、上述的补救措施需要对方上级法人的追认,也就是要对方积极配合才可以成功,遗憾的是,对方往往不会配合,甚至可能以此为借口主动要求合同无效,以便不再履行合同,这样,剩余的途径就只有通过法律手段尽量挽回损失了。一旦发现对方的上级法人不予追认,我们就应立即提起诉讼,要求该上级法人赔偿因合同无效而造成的损失。有关法律依据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1条,“法人非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或者虽然依法设立,但没有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以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法人为当事人。”如果是保证合同这种即使有营业执照也无效的特殊情况,那么就以分支机构和其上级法人为共同被告。
房屋买卖合同若是各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即属于合法有效的合同,各方应依约享有权利、履行义务。买方购房资格审查源于我国特有的房地产限购政策,显然不属于上述五种导致合同无效情形的任何之一,因此买方不具备购房资格并不必然导致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借贷合同,如果没有在合同上签字,但有借据、还款协议,还是可以认定借贷合同成立。但由于没有签字,借贷合同的具体约定无效,借贷的本金或者还款计划的表述构成借贷合同的内容。借款合同的基本特征: 1.贷款方必须是国家批准的专门金融机构,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和专业银行。专业银行是指中国工商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信用合作社。全国的信贷业务只能由国家金融机构办理,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与借款方发生借贷关系。 2.借款方一般是指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全民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学校、研究单位等实行财政预算拨款的单位则无权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在特殊情况下,城乡个体工商业户、实行生产责任制的农民也可以成为借款合同的主体,同银行、信用社签订借款合同。 3.借款合同必须符合国家信贷计划的要求。信贷计划是签订借款合同的前提和条件。借款方必须根据国家批准和信贷计划向贷款方申请贷款;贷款方必须在符合国家信贷计划的信贷政策的条件下,由贷款方与借款方签订借款合同。超计划贷款必须严格控制。 4.借款合同的标的为人民币和外币。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是借款合同的主要标的。外币主要是供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和其他需要使用外汇贷款的单位借贷使用的。在外币的借款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借什么货币还什么货币(包括计收利息) 5.订立借款合同必须提供保证或担保。借款方向银行申请贷款时,必须有足够的物资作保证或者由第三者提供担保,否则,银行有权拒绝提供贷款。这种保证或担保是使贷款能够得到按期偿还的一种保证措施。 6.借款合同的贷款利率由国家统一规定,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管理。借款方在归还贷款时,一般要偿还贷款利息,而利率必须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计付,当事人双方无权商定,对国家规定的利率,任何人无权变更或修改。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08人已浏览
1,223人已浏览
229人已浏览
98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