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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三年又来要房子如果该房子属于在离婚时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可以与对方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进行判决...
离婚三年又来要房子,如果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未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可以不予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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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在离婚时有财产的话一般都会将财产的问题解决好,那么在离婚三年后一方又过来要房子,这个时候就要看房子的性质。 如果房子是离婚时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双方对此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一般不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待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种情况下,一方是可以要求重新分割此房产的 如果是离婚后,另一方发现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所以遇到离婚后又来要房子的情况,首先要弄清楚房子的性质。
孩子出生13天,妻子就走了,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一年后回来却离婚要孩子,法院是不会支持的。父亲可以要求直接抚养孩子。法律链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婚后取得的财产系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均分割;婚后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也要平均分担。“又购一新住宅”如系婚后的话,作为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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