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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休15天产假2、难产,增加产假15天3、生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4、怀孕不到4个月...
重庆市的婚假是15天。 根据最新的《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第二十六条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 符合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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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16〕第7号》、《渝卫指导发〔2016〕30号》规定,2016年4月1日起,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婚假原则上应在职工本人结婚时享受,如遇特殊情况需另行安排时间休婚假的,经单位领导同意,在办理结婚登记之日后十二个月内休完。
2017年重庆市职工享有15天婚假,详细法律法规规定如下: 1、《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 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在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三十日。产假期间享受在岗职工同等待遇。 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产假期满后可连续休假至子女一周岁止,休假期间的月工资按照不低于休假前本人基本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但不得低于当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产假期间,男方所在单位应当给予护理假十五日,护理假期间享受在岗职工同等待遇。
产假:98天 30天(晚育) 15天(难产) 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多数省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中规定男方陪产假一般是7天,晚婚晚育可延长至10天。但是也有长达30天的陪产假。陪产假期间的工资制度各单位也都不尽相同,奖金福利不变。还有部分地区可将男性的陪产假转到女方的产假中去,由女性代替男性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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