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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参照如下处理: 1、对于请病假的劳动者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其提供就诊记录、病历卡、病情证明单、医药费证明以便对病假的真实性进行形式上的审查。...
1、公司需要明确该员工所患的疾病是否是应当享有医疗期的疾病,实践中一般以医生开具的病假单来确定。 2、如果经病假单确认该员工的疾病确实属于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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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无需单位批准,批准与否无所谓的,关键是要提供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有了证据,在30天(试用期3天)后,公司须为你办理离职手续。若公司拒绝,你可以去劳动仲裁机构或劳动监察队投诉公司。 除非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况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需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应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若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研究工会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第四十四条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有六种: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去世或被宣告失踪、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决定提前解散,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且出现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情形,劳动合同应续延至相应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劳动合同的终止,需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六条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有六种: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以及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继续履行。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的,用人单位应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九条国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劳动者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制度。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按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解除或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任何单位都不得因为女职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而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同时,用人单位不得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和哺乳期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国家为了保障女职工权益而给予的特殊福利待遇。 因此,用人单位在女职工怀孕、产期和哺乳期期间随意辞退或者不履行劳动合同的行为是不合法的。如果女职工在这种情况下被辞退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她有權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支付相应期间的工资。如果女职工不同意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她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在国家相关的劳动者患有癌症病人、尿毒症、严重心血管病人等较为严重的疾病时,可以长期请假进行治疗。相关的用人单位应积极的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进行办理,补偿这类劳动者的实际损失,我国的劳动监管部门对这类事件进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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