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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私了协议书

2022-01-23
一、该协议第四条“乙方保证在二次手术出院治愈后不再向甲方提出索要任何费用的要求”非常不合理,理由如下: 1、你与单位之间系劳务关系(雇佣关系),你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劳务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伤残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3、劳务公司拟定的该份协议仅赔偿你医疗费、后续治疗费是远远不够的; 二、本案的处理方式: 1、治疗终结后,可以做伤残鉴定(一般情况下,受伤后3个月可以鉴定)。如果医嘱中没有“加强营养,需要护理”医嘱,你还可以就护理期限、营养期进行鉴定; 2、如果经鉴定构成残疾、需要护理及加强营养,你可以向劳务公司主张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 3、如果伤者尚有父母或未成年子女的,还可以向劳务公司主张被扶养人生活费; 4、经过鉴定确定具体的赔偿项目后,可与劳务公司协商索赔;如果协商不成,直接向劳务公司所在地或工作受伤地的法院起诉索赔; 三、综上所述,劳务公司拟定的该份协议非常不合理,你可以拒绝签订。待治疗终结经过鉴定后再处理。 为了保证以后的索赔顺利,建议及时搜集并保留因工受伤的证据;保存好住院病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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