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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只要名下没有房产,就可以申请廉租房。...
没有时间限制。 1、在申请廉租房的时候是有一定条件的,只要符合条件的居民经过审核成功后,才可以租房廉租房,政府在每隔半年或者一年都要复审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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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的廉租房,承租人是你,你和男朋友商量好是可以一起住的,不影响评定。如果承租时间到了,你们已经结婚的话,可能就需要提供两个人的相关证明材料重审了。详细的你可以询问住房保障中心,问问结婚后两人申请廉租房的条件。你现在是没有关系的。
根据《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及退出管理办法》的规定,第十五条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作出取消保障资格的决定,收回承租的廉租住房,或者停止发放租赁补贴,或者停止租金核减:(一)未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及住房状况的;(二)家庭人均收入连续一年以上超出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收入标准的;(三)因家庭人数减少或住房面积增加,人均住房面积超出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住房标准的;(四)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五)将承租的廉租住房转借、转租的;(六)连续六个月以上未在廉租住房居住的。申请廉租房后不住而出租的属于上述的第(五)项的情形,是违反廉租住房管理规定的行为。所以,申请廉租房后不住是不可以出租的。
银川市廉租住房户型建筑面积严格控制在65平方米以下,建设标准不得高于经济适用住房。每户最低收入家庭只能租住一套与居住人口相当的廉租住房。 属民政部门批准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可按以下规定条件申请廉租住房。 (一)申请实物配租的家庭,申请人应当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家庭住房人均建筑面积在12平方米以下或烈属家庭、重残、孤寡等丧失劳动能力的无房或住房困难户。 (二)申请租金减免的家庭,申请人应当具有本市城市户口满5年并在本市实际居住满5年以上,家庭其他成员户口迁入本市满2年以上,家庭现承租的公有住房建筑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下。 (三)申请租金补贴的家庭,申请人应当具有本市城市户口满5年并在本市实际居住满5年以上,家庭其他成员户口迁入本市满2年以上,未享受过福利分房政策且至今无住房。 申请人申请廉租住房应当到现居住地或户口所在地的房管所进行登记,并提交下列资料: (一)廉租住房申请表; (二)银川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 (三)本人身份证、家庭成员户口; (四)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或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 市房产管理局应当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后30日内完成审核,并在适当范围内公告,公告十日内无异议的,予以登记。 已登记的申请者,由市房产管理局按照住房困难程度和登记顺序,根据补贴资金规模和廉租房源情况,经综合平衡后确定户数和提供方式。 接受实物配租的家庭,应当与市房产管理局签订《银川市城市廉租住房租赁合同》,办理租赁手续。接受减免租金的,由市房产管理局收回其原承租的公有住房租赁证,重新签订《银川市城市廉租住房租赁合同》,并办理租赁手续。 配租住房租金标准和减免租金后承租的住房租金标准相同。租金标准由市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房产管理局每年制定一次,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接受租金补贴的家庭,应与房屋出租人签订住房租赁合同,并报市房产管理局备案后,领取租金补贴。 租金补贴标准由市房产管理局会同价格、财政行政主管部门每年制定一次,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建立廉租住房动态管理制度。市房产管理局应当会同银川市民政部门每年对享受廉租住房的家庭年人均收入核定一次。享受廉租住房的家庭收入超过本市当年城市居民最低收入标准的,停发租金补贴,收回已配租的住房或者提高已配租住房的租金标准。 廉租住房的承租人死亡或者外迁的,同户籍的家庭成员需要继续承租的,应当重新提出申请,经审查符合廉租住房承租条件的,办理继续承租手续。 廉租住房承租人不得改变承租住房的结构、设施和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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