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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意的服务是否可以拒付物业管理费取决于具体情况: 1、物业管理公司在管理上只有一些缺陷的,应当缴纳物业管理费; 2、物业管理公司未按物业服...
物业不可以以不交物业管理费拒绝交房。在以下情况可以拒交物业费: 1、因为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 2、将房屋出租赁合同中注明了物业费有租住户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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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意物业服务不交物业费不可以。 只要是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或者有关规定提供了物业服务的,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不能说我没享受到你这个服务或者我不需要这个服务为理由拒绝支付物业费用。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业主让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物业费用,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特殊管理费指除过正常物业管理产生的物业管理成本(物业费)外,双方特殊约定的由物业提供的一项或多项管理服务成本费用。此费用的出现是因目前物业相关法律法规没有明确的规定,物业行业单方认为没有纳入在物业管理成本内的其他服务项目,且还必须要提供相关管理或服务,均可称为特殊管理费。物业能否收取特殊管理费,要看双方之间是否有约定,如果没有约定但是物业又确实提供了额外的相关服务,可以收取。如果你认为收费不合理,可以拒交。
对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不满,如果是物业公司违约,业主不需要交管理费;如果没有构成违约,业主仍然需要按时缴纳交管理费。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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