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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主动离职,没有经济补偿。但是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
看你拿出的证据资料,如果充足也不是不可以的,但是要掌握好证据,否则上法院也是浪费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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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包括: 1.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主动表示不续签原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由于主管部门调动或转移工作单位而被解除劳动合同,未造成失业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3.由于劳动者的过失,根据《劳动法》第39条所述,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自行申请离职的,用人单位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情形有几种 以下情形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无须支付经济补偿: (一)协商解除:劳动者提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特殊情况下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2、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终止的; 4、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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