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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有土地使用证按要求应该2年年审一次但不年审也不影响你的权利2、城镇土地是没有补偿的,农村有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安置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
《土地管理法》规定,征用土地实行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两级审批,取消市、县人民政府征用土地的审批权。国务院批准征用土地的权限是:(1)征用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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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证如何取得: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条,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登记发证,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登记发证办法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制定。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享土使用权单位其使用土征用应该省级民政府土征用补偿标准给予补偿涉及房屋拆迁应该给予补偿或者安置
一、首先,《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 1、耕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 2、草地的承包期限为30-50年 3、林地的承包期限为30-70年,特殊林木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承包期间,发包方不得收回土地,需要注意以下两种变化情况: (1)承包期间,承包方人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2)承包期间,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会发包方。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例外: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况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进行适当的调整,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的村民代表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二、你承包的肯定是农用地,别人办理了《土地使用证》应该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如果没有上述情况,还是你的承包地;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时应该要经地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审批;你可直接到发证机关和审批机关咨询;如果确系有误,请向土地管理的上级部门或同级人民政府实名信访就应该得到解决,你可要求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等。以上就是承包土地是获得了使用权吗的回答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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